快科技12月5日消息,據(jù)報道,澳大利亞裁判文書網JADE公布的信息顯示,針對奧迪對蔚來在澳大利亞提交的“ES6、ES7、ES8”商標注冊申請?zhí)岢龅漠愖h。
澳大利亞知識產權局近日裁定,支持蔚來的核心主張,駁回了奧迪的異議請求,并允許蔚來的商標申請在澳大利亞繼續(xù)注冊。
據(jù)悉,奧迪和蔚來關于“ES”車名商標的爭奪戰(zhàn)早在2021年就開打,奧迪彼時對外宣稱,蔚來ES6、ES8兩款車,侵犯奧迪S6、S8的商標權。
同時,奧迪在德國起訴蔚來并勝訴,2023年初時,德國法院禁止蔚來使用ES車型命名,但蔚來已于2022年,將德國的ES命名序列,更改為了EL,法院的判決并未影響到蔚來的實際運營。
而今,澳洲知識產權局給出了與德國法院不同的結果,該局認定:奧迪與蔚來的商標,兩者存在顯著區(qū)別,不構成實質性近似。
蔚來商標中的首字母“E”構成了顯著的區(qū)分點,消費者不太可能忽視這一元素,即便“E”代表電動,奧迪系列商標中的“S”和“數(shù)字”也沒有明確的指向。
蔚來通過行業(yè)專家的證言,說明了字母+數(shù)字的命名模式在汽車行業(yè)內的普遍性,認為消費者對這種命名模式的理解能力較高,不會因類似結構而混淆商標來源,而“E”、“S”、“數(shù)字”這幾個要素在蔚來商標中同樣重要。
奧迪未能證明兩組商標在視覺、聽覺或概念上具有實質性相似性。整體比對奧迪與蔚來的商標,兩者存在顯著區(qū)別,所以不構成實質性近似。
此外,針對其他爭議點:蔚來的商標使用是否構成攀附并引發(fā)混淆、蔚來商標是否違反《消費者法》或構成不正當競爭、蔚來商標是否具有誤導性等,澳大利亞知識產權局均支持了蔚來的觀點,駁回了奧迪的主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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